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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工业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博士“申请考核制”实施细则-光电20191011

时间:2019/10/14 信息来源: 作者:

西安工业大学光电工程学院

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

 

第一条 工作目标

根据《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、“提前攻博”招生选拔实施办法(修订)》的要求,为了进一步提高光电工程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,选拔拔尖创新人才,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,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,结合学院实际,制订光电工程学院博士“申请考核”实施细则(以下简称“细则”)。

第二条 组织机构

学院成立高明任组长,郑刚徐均琪、梁海锋、田爱玲、张锦周顺为成员的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;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,对受质疑申请者进行复核。

第三条 选拔原则
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,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。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程序,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,同时坚持导师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。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、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,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。

第四条 申请条件

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:

(一)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(最迟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)。

(二)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
(三)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。

1. 大学英语六级CET-6成绩425分及以上;

2. 托福(TOEFL)79分及以上;

3. 雅思(IELTS)6.0及以上;

4. GRE 310及以上;

5.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外文学术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;

6. 未达到1-5项外语水平要求者,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,且考试成绩合格。

(四)具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。

1.非定向就业考生。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,且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CSCD/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及以上,导师第一作者、本人第二作者在CSCD/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或被SCI/SSCI收录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及以上有录用证明可认定为已发表

2. 定向就业考生(近五年的科研成果,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)。

1)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SCI一区收录;

2)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;

3)以第一作者在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并被SCI收录;

4)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,且同时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之一:①获科学技术奖1项(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证书持有者); ②出版学术专著1部(本人主编或独立完成);③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(本人排名第一);④以第一作者在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被EI收录;

⑤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;以第一作者在CSCD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。

第五条 选拔程序

按照《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、“提前攻博”招生选拔实施办法(修订)》中选拔程序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第六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光电工程学院,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光电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1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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